关于同意给予李长清同志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的公示
学院各系、中心:
根据学校《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启动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学院李长清同志向学院提交了《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启动费资助项目申报书》,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李长清同志的项目内容和预算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同意学校给予资助,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广大教职工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或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便于调查核实及反馈。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不得借机诽谤。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至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娜 2383866
邮箱:fengpai27@163.com
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