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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8-29    作者:海能学院     来源: 海能学院    点击:

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学习方式改革,加大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务〔2024〕70 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工作机构

1.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徐青、李国芳

副组长:冯耀勋、吴光林、尹霞

成员:张会领、边金、李昊炜

2.专家审核小组

 长:徐青

副组长:冯耀勋、吴光林

 员:张会领、边金、李昊炜、杨艺

3.材料收集汇总小组:樊婷、韩弘峰、梁震川、赵娜

(二)工作机构职责

1.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动员、资格审查、综合成绩评定等具体工作。

2.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相关成果的审核、答辩工作。

3.材料收集汇总小组。负责收发有关推免遴选工作的各类通知、文件;收集和汇总申请人的材料;核实申请人提交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其本人填写的材料三者是否一致;提供计算综合成绩所需的数据和资料;负责向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和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提交和汇报审核的材料;组织答辩;公示和报送材料。

二.推荐范围与名额分配原则

(一)推荐范围

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四个本科专业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独立学院学生)。

(二)名额分配原则

1.以学校当年分配到学院的推荐名额为准,进行统筹分配。

2.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1)学校分配到学院的推荐名额在3名及以下时,四个专业每个专业各推荐1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作为候选人,根据全体候选人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推荐人选。

2)学校分配到学院的推荐名额在4名到7名之间时,在确保每个专业至少有1个推荐名额的前提下,原则上按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专业。各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确定推荐人选。

计算值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若因此导致计算出的名额总数大于上述剩余的名额数,则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名单;若因此导致计算出的名额总数小于上述剩余的名额数,则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1. 学校分配到学院的推荐名额在8名到10名之间时,在第(2)条名额分配的基础上,剩余名额由三个省级一流专业各推荐1名候选人竞争产生。各一流专业的候选人在第(2)条推荐人选已确定的基础上,在剩余的候选人中选择综合成绩最高者作为本专业候选人。按照候选人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推荐人选。

  2. 学校分配到学院的推荐名额在11名及以上时,在第(2)和第(3)条的名额分配原则基础上,第11名及以上的推荐名额按照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专业。各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确定推荐人选。

    计算值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若因此导致计算出的名额总数大于上述剩余的名额数,则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名单;若因此导致计算出的名额总数小于上述剩余的名额数,则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3. 因原则上需按学院分配名额的1.2倍确定推免生名单,每个专业在分配推荐名额的基础上多推荐1名应届本科毕业生作为备选候选人,备选候选人从各专业未被推免的申请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产生。如推荐人选原因无法参与推免,由本专业备选候选人优先递补。

  4.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课程成绩、创新创业成绩及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优先推荐。

    三.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与学校要求一致,不另行设定。基本条件按照非英语专业、非艺术体育类学生条件实施。

    (一)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必修及限选课程无不及格、缺考或取消考试资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0。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大学英语四级笔试成绩达到480分(710分制)及以上,或六级笔试成绩达到425分(710分制)及以上。以其他语种作为公共外语的,外语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0及以上。

    托福成绩85分或雅思成绩6.5及以上,亦可认为达到外语水平要求。

    四.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一)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创新创业成绩和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组成,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创新创业成绩×10%+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10%。

    学院(专业)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推荐名单(以上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课程成绩高的优先选拔。

    (二)成绩评定办法

    1.课程成绩。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即以学生成绩单中显示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课程绩点按照第一次考核成绩计算),换算为相应分数,作为学生的课程成绩,具体对应关系按《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注:该部分数据由学生填写,学院教务办管理人员审核。

    2.创新创业成绩。创新创业成绩由与学业相关且以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的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发表论著和专利三类成绩组成(各类只取一项代表作,报名前必须获得,录用通知无效)。

    1)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该项分为Ⅰ、Ⅱ、Ⅲ类,Ⅰ类仅限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Ⅱ类竞赛仅限“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Ⅲ类仅限《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最新版)、《广东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最新版)项目以及学院认为有重要影响的其他竞赛项目(仅限学院上报创新创业学院竞赛清单中的五项竞赛)。

    Ⅰ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最高等级奖

第二等级奖

第三等级奖

第四等级奖

国家级

100

80

60

40

省级

40

25

15

10

市(校)级

15

10

6

4

Ⅱ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最高等级奖

第二等级奖

第三等级奖

第四等级奖

国家级

40

25

15

10

省级

25

15

10

6

市(校)级

10

6

4

2

Ⅲ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最高等级奖

第二等级奖

第三等级奖

第四等级奖

国家级

20

12

7

5

省级

12

7

5

3

市(校)级

5

3

2

1

各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二至第五的学生分数分别=排名第一分数×0.6、0.5、0.4、0.3。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不重复计分。

2)发表论著。作者排名第一,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计50分/人/篇,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专著或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计30分/人/篇,发表一般水平学术论文的计10分/人/篇(出版周期为旬刊、周刊及以下的刊物不计分)。在国家重要报纸上发表学术性和评论性文章的计30分/人/篇。作者排名第二、第三的得分依次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特别提醒:发表的论文、著作一定要有原件或在中国知网(或正规网站)可查询到,仅有录用通知无效。

3)专利。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计50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计15分,计算机软件登记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5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得分依次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以上创新创业成果未提及的获奖等次及排名均不计分。

注:创新创业成绩数据以学生实际得分为准,由学生本人提供并提供佐证材料,材料审核工作小组核对。

3.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该项成绩基础分为60分。参军入伍后退役学生参加推免生选拔者,获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奖项者,被授予“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省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骨干”)荣誉称号者,可分别加20分。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时长在100小时以上加2分,300小时以上加4分(志愿服务时长以志愿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注: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由学工办提供。

五.遴选工作程序

(一)组织动员。各教学系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和相关通知精神要求,本着学生自愿原则,组织和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与推免。

(二)学生报名。申请人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目录),于规定日期前交到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处。佐证材料纸质版须同时提交复印件和原件(原件当面核对后退回),电子版材料分门别类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包中,该文件夹压缩包按“班级+姓名+学号”命名,发至指定邮箱。

佐证材料包括:(1)符合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在校期间前3学年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等;(2)代表性创新创业成绩证明材料: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发表论著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专利证书。

(三)材料收集汇总小组对申请人所填写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申请人提交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其本人填写的材料三者是否一致。

(四)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校文件及本学院实施细则,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鉴定和综合评定。

学生业绩成果强调真实性,确实主要由本人获得,杜绝挂名造假等现象,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组织本科阶段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Ⅰ类竞赛(全国赛)并获得第三等级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五)遴选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情况,原则上按分配名额的1.2倍确定推免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各项成绩及备选顺序,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后,被学院确定为推荐候选人(包括满足优先选拔条件的学生)的学生,填写学校的表格《广东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七)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将推免生初选名单、《申请表》、学生前三学年成绩单、获奖证明材料等于规定日期前报送教务部。

六、其他

(一)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研究生升学政策按《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2019〕5号)执行。

(二)推免生资格只在当年度申请攻读研究生有效。学生在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研究生招生单位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不申请或者申请不成功,则当次推免生资格失效。

(三)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无论任何原因受到处分(无论处分解除与否),或不能正常毕业、不能取得学士学位,或因病需休学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四)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处理意见有异议者,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六)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具体回避制度实施细则详见《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附件: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务〔2024〕70号)为准。

(八)本实施细则各条款中如有争议,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