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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3-1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更好完成海洋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相关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与《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方法》(校学生[2020]13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与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海洋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了保证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现将我院实施细则公示如下(具体细则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学工办反映。反映时须自报或填署真实姓名并提供事实材料,不报或不填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内容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受理部门:海洋工程学院学工办

联系人:何宇宁

电话:0759-2383990

邮箱:haigongxi2015@163.com

地点:海滨校区教学楼108




附件1:海洋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附件2: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




海洋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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