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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海大党〔2017〕75号-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09-26    作者:陈磊     来源: 海洋工程学院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新形势下我校教师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

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教师党支部是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教师党员的基本单位,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高校基层的战斗堡垒,是党团结和联系广大教师的桥梁纽带,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支撑。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是学校党建工作的“基础工程”,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快推进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具有重大而迫切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学校党委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教师党支部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增强,广大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当看到,教师党支部建设工作仍然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党支部组织功能、政治功能弱化,党的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党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相对薄弱,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不够;少数教师党员党的意识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突出;少数党支部书记党务能力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有效调动和激励党务工作人员积极性的机制办法不够健全,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学校党建工作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以及群众工作一并落到支部,努力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使广大教师党员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表率。

1.充分发挥政治引领方面的主体作用。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党支部建设的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不断增强教师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教师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2.充分发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方面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推动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及时做好发展党员、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教师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教师党员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促进形成党员教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的良好风尚。

3.充分发挥团结凝聚师生方面的主体作用。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建设相结合,把立德树人、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灵活方式相结合,把解决师生的思想问题和解决教学科研、学习就业等实际问题相结合,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内外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不断增强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看家本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团结凝聚师生群众的坚强阵地和政治核心。

4.充分发挥促进学校中心工作方面的主体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围绕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任务,重大决策党内先讨论、重大政策党员先知情,教育引导教师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带头攻坚克难,成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践行者,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和谐稳定,有力推动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

三、突出抓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5.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这是党支部工作的首要任务。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建立健全教师党员党内学习教育机制,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要求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其中,参加“三会一课”、经组织认定的网络学习时间计入学时。积极探索信息时代下党员教育的新载体和新方法,在现有基础上力争2年内将学校干部在线学习范围拓展至包括教师党员在内的全校在职教工党员。各支部要重视把网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平台,注重依托共产党员网、广东省党员教育网、学校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教师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网络学习时间由所在党支部初核后,报所在学院党委(总支)审核认定。教师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大力倡导网络选学、互鉴互学、实践研学等学习方式,充分利用手机、互联网等多种载体开展学习,调动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学习的实效。不断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重点组织开展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教育,通过体系式学习、融合式讨论、案例式教学、项目式研究、针对性解读,扎实推动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系统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知识教育。大力推进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锻炼,努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实践能力。

6.推动讲政治要求贯穿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全过程。这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研究探索教师党支部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加强政治把关作用的有关规定,团结凝聚教师把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教育教学,教育引导教师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关心了解教师的思想政治状况,及时回应教师重大关切,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侵蚀,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积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7.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教师归属感获得感。这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落脚点。坚持贴近教师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建立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服务载体,把党支部建成党员之家、教师之家,形成教师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常态化帮扶机制。依托党支部搭建校院领导与教师定期交流联系平台,从职业规划、激励评价、人文关怀等方面促进教师成长发展。通过支部委员谈心、支部活动等方式积极做好教师心理疏导,不断提升教师心理健康素质,引导教师保持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

四、切实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

8.优化党支部设置模式。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师生,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的原则,一般按学院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教师党支部。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各学院党委(总支)要结合各自实际,不断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积极推进教师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主动适应学校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学科设置、办学形式和党员队伍构成的新变化,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教师党支部。

9.规范党支部组建方式。凡有正式教师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均应建立教师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教学科研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也可成立师生联合党支部。对于出国出境或参加校外教学科研、实习指导、学术交流活动连续6个月以上的教师党员,要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条件具备的要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教师党支部委员会任期3年,任期内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坚持按期换届,对任期将满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一般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党支部一般提前4个月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合理控制教师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学校党委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工作,对教师党支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软弱涣散、支委不强、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责令其限期整顿。

10.规范党小组建设。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一般20人以上),应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建立若干个党小组,设党小组组长。党小组长应由本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并报党支部备案。对于条件暂不成熟的,可由支委会指定党小组负责人,待条件成熟时再选举党小组长,一般选小组长一人,如党员较多、分散或工作需要,也可增选副组长一人。小组长的任期和支委会的任期一样,可在改选支部委员会的同时改选党小组长。

五、严格党支部各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1.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和《广东海洋大学党员干部讲党课制度》,组织教师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要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鼓励普通党员干部积极讲党课。开展组织生活创意评选,推选有特色、有创意的案例进行通报表扬。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时间,每次确定主题,我校党支部主题党日为每个月工作日第一个星期三(逢节假日顺延),主要用于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集中交纳党费、参加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主题党日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党支部每年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并上报党组织备案。严格考勤和缺勤补学等制度,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于每学期末报上级党组织,对无故缺席的党员,要提出严肃批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善于结合重大会议召开、重大政策出台、重要节庆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等契机,运用学习讲坛、座谈讨论、主题实践、公益活动、调研考察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手段,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避免流于形式。

12.从严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每年至少召开1次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应做到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教师党支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自觉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有会议记录。

13.从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每位党员必谈、支部委员与党外教师必谈。谈心谈话要坦诚相见,既要相互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4.从严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教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督促教师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党性不强的教师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劝其退党或除名。

六、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

15.严格选配标准。注重选拔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敢担当的教师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着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逐年提升教师党支部书记中“双带头人”比例,力争2018年底前达到80%以上,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16.加强培养培训。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任前培训、示范培训和集中培训。学校党委每年组织安排1次教师党支部书记校级集中轮训,新上岗教师党支部书记任前培训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负责组织。校、院两级党组织要结合科研合作、脱贫攻坚、部门挂职等工作,以及选派干部到校外党政机关、乡镇街道挂职等途径,积极为党支部书记搭建实践锻炼的平台,发挥其专业特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使“双带头人”在党务上有能力、业务上有建树、师生中有影响。学院党委(总支)要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例会,分析情况,交流经验,部署工作。加强对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关怀激励,建立学院党委(总支)书记与教师党支部书记定期谈心制度,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培训,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强党务工作能力作为培训重点,把强化党性锻炼作为重要方式。

17.健全激励机制。着力完善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激励保障措施,健全有关机制,明确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享受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落实党务干部岗位津贴,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以校内业绩津贴补贴形式给予有效激励。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考核机制,推行教师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教师党支部和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表彰工作,而对于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也要及时进行相应调整。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有关制度,将教师党支部书记任职经历,作为学校选拔任用院(系)级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

18.加强后备队伍建设。注重把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选配为教师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并作为支部书记后备人选进行培养锻炼。加强对支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养,强化支委意识,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

七、着力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19.抓好发展统筹规划工作。学校党委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上级下达的计划,统筹协调发展工作,实行教师党员发展计划单列,着重规划好优秀青年教师的发展工作。学院党委(总支)应细化年度教师党员发展工作安排,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作为年度重要党建目标之一,要指导教师党支部切实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20.建立健全沟通引导机制。针对青年教师队伍的新特点新变化,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梳理、摸清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状况,积极主动与青年教师尤其是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多沟通多联系,及时发现好苗子,变“坐等上门”“等待成熟”为“主动联系”“积极引导”,使党的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青年教师,主动帮助引导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向党组织靠拢,条件成熟的及时确定为党组织发展对象,把从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作为教师党支部的工作重点之一。

21.创新优化教育培养方式。遵循高知识群体和青年教师思想成长发展规律,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教育措施,探索建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围绕党的建设伟大历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通过自学、党校培训、个别辅导、谈心谈话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系统组织好青年教师党章党规党纪、世情党情国情教育,强化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2.落实落细党员干部带头联系考察机制。学校党委书记、党员校长以及党委常委带头联系1—2名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与他们谈心谈话、沟通交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在严格标准、程序的同时,优化、改进考察方式办法,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吸收入党。

八、完善教师党支部建设保障机制

23.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把教师党支部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认真贯彻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定期了解和分析教师党支部的现状,研究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切实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问责。积极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教师工作、宣传、党校、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协同配合,学院党委(总支)负责实施,教师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研究制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党支部制度,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党委委员联系教师党支部机制。学校党委常委要定期到各自联系的学院和教师党支部调查研究,指导教师党支部工作。党委组织、宣传等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特别要对存在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加强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检查。结合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党支部年度考核工作,学校每年组织开展教师党支部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激励。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带群建,推动教师党支部建设和群团组织活动有机结合。

24.强化主体责任。学校党委对学校教师党支部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强化校长和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政同责”。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既是所在学院教师党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直接责任人。学院党委(总支)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所属教师党支部的工作领导,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教师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对所辖党支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强化对教师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的指导,明确计划安排,搭建工作平台,创新活动载体,提供保障条件。教师党支部建设情况纳入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学校党委定期抽查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25.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基层党建特色项目资助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党建特色项目创建工作,创新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工作载体、工作机制,引导鼓励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教师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申报,对立项的特色项目予以资助。建立优秀组织生活案例评选平台,定期评选一批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涵丰富、注重创新、党员欢迎、实效明显的基层组织生活案例,供全校教师党支部学习参考。建立党建课题研究平台,组织开展课题研究,鼓励和支持基层党务工作者围绕学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申报课题,对立项课题予以资助。

26.强化条件保障。依法依规用好校院两级党委代管党费,加大党支部建设的经费保障力度,按照在职教工党员每人每年200元、学生党员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核定党支部工作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党建经费预算。二级党组织应当统筹使用好学校下拨的党建经费,确保教师党支部开展工作的需要,同时所在单位还要从时间、场地、设施等方面为教师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支持。加强党建信息化网络化平台建设,加强对党校、专题教育活动网站、党建信息系统筹设施的建设和投入,不断改善党建工作条件。完善活动阵地建设,按照“四有”标准和“一室多用、多家合用、便于活动”的原则,设置党组织活动场所,在行政办公场所、实验楼、教学楼等建设若干个集会议、学习、党员活动于一体的多功能室,倡导活动阵地共享共用。

                                                        ——————9月15日发文